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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奥运维稳工作实行“三个强化”            【字体:
县法院:奥运维稳工作实行“三个强化”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8    

 

一,意识强化。把维护奥运期间的安全稳定作为当前时期该院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视维护奥运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开会着重强调、组织讨论、集中学习时势政治理论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法官的奥运维稳意识,使法官充分认识到奥运维稳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确保在各项实际工作中主动贯彻维护奥运期间社会安全稳定的中央精神。

二,维稳措施强化。奥运期间,实行全天侯的由院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加强各项安全工作的巡视和检查;组成特别巡逻队进行夜间巡逻,及时排查的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保证信息通讯渠道畅通,执行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疑难复杂、涉群体及其它社会稳定隐患程度较大的案件的立、结、执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每案由一名分管副院长督办;涉诉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的同时,协同政府及其它有关部门对有缠访、非正当访苗头的当事人进行专人专职盯管;

三,管理责任强化。实行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因不到岗、离岗、脱岗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实行责任倒查,事故责任者依规定担责,岗位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县人民法院邓育联、曾建昌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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